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 辽宁省水利厅调度推进2024年全省河湖管理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15 0次
浏览次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 党的二十 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水利部河湖管理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3月13日,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辽宁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河湖长制暨河湖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加快推进2024年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重点工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翔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副主任郝德胜、陈 佰金 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担当作为、踏实工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省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在河湖长制方面,坚持高位推动解难题、依法履职重实效、协调机制凝合力、监督考评促落实、宣传培训助提升;在河湖管理方面,河湖管理界限更加清晰、岸线保护利用更加规范、河湖“清四乱”更加有力、河道采砂管理更加有序、幸福河湖建设更加有效。
会议要求,2024年,我省河湖管理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各地区要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抓手作用,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有效发挥河湖长统领作用、河长办职能作用、工作机制相互作用、考核问责倒逼作用,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取得实效。要全力做好2024年度河湖管理工作,重点在幸福河湖建设、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重点河流滩区生态封育和部分耕地复耕、河道采砂管理、智慧河湖建设上有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力量!
省内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 辽宁省水利厅调度推进2024年全省河湖管理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15 0次
浏览次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 党的二十 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水利部河湖管理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3月13日,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辽宁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河湖长制暨河湖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加快推进2024年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重点工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翔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副主任郝德胜、陈 佰金 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担当作为、踏实工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省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在河湖长制方面,坚持高位推动解难题、依法履职重实效、协调机制凝合力、监督考评促落实、宣传培训助提升;在河湖管理方面,河湖管理界限更加清晰、岸线保护利用更加规范、河湖“清四乱”更加有力、河道采砂管理更加有序、幸福河湖建设更加有效。
会议要求,2024年,我省河湖管理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各地区要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抓手作用,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有效发挥河湖长统领作用、河长办职能作用、工作机制相互作用、考核问责倒逼作用,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取得实效。要全力做好2024年度河湖管理工作,重点在幸福河湖建设、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重点河流滩区生态封育和部分耕地复耕、河道采砂管理、智慧河湖建设上有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力量!
省内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