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治理科(水土保持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协调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土保持监察工作;负责编制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区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宣传水土保持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水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保护工作;负责生态脆弱河湖和地区的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指导河道生态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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