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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yh0612cc银河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yh0612cc银河办公室yh0612cc银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yh0612cc银河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yh0612cc银河办公室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7-2823992

    传真号码:2850199

互联网联系方式yh0612cc银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pjssljbgs@163.com),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有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可通过意见箱举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也可通过意见箱提出。

二、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yh0612cc银河办公室

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2.公开内容

1)yh0612cc银河领导及分工;

2)yh0612cc银河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派出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3)yh0612cc银河依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4)yh0612cc银河重要会议信息;

5)yh0612cc银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3.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编排。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编排。有政府领导、政府机构、盘锦要闻、央网信息、辽宁信息、重要动态、政府会议、新闻发布会、民生热点、公共安全、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政府文件、文件解读、政府工作、统计公报、法规规章、政府公报、政府采购、建议提案、专题专辑”等内容。

    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填写本单位名称网站(/)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予以公开。同时,在yh0612cc银河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5.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公开yh0612cc银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yh0612cc银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yh0612cc银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物理状态提供,不承担对政府信息进行搜集、加工、整理、分析的义务,需要进行脱敏、脱密处理的除外。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即被申请机关应当是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牵头制作机关;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yh0612cc银河办公室负责公开由yh0612cc银河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yh0612cc银河依法受理向yh0612cc银河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具体承办机构为yh0612cc银河办公室

   (三)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应填写《yh0612cc银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或从yh0612cc银河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12251/)下载打印。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组织提出申请,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写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

    2.详细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制作机关或者其他有助于查找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方式

    yh0612cc银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yh0612cc银河办公室现场提出书面申请。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yh0612cc银河办公室。信函应通过中国邮政的挂号信或EMS特快专递邮寄,不受理快递文件形式的申请。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

    联系电话:0427-2823992

    邮编:124000

    3.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yh0612cc银河网站点击“银河网址yh86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12251/),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pjssljbgs@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形式提出申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传真至yh0612cc银河办公室

   传真号码:2850199

    (五)处理程序与时限

    1.yh0612cc银河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yh0612cc银河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yh0612cc银河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明确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书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yh0612cc银河办公室不再受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yh0612cc银河办公室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书面答复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yh0612cc银河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yh0612cc银河办公室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的,予以公开,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yh0612cc银河办公室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yh0612cc银河办公室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由yh0612cc银河办公室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yh0612cc银河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七)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yh0612cc银河办公室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yh0612cc银河投诉和举报,监督电话:0427-282399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行政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投诉和举报。

    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盘锦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辽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yh0612cc银河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yh0612cc银河办公室yh0612cc银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yh0612cc银河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yh0612cc银河办公室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7-2823992

    传真号码:2850199

互联网联系方式yh0612cc银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pjssljbgs@163.com),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有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可通过意见箱举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也可通过意见箱提出。

二、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yh0612cc银河办公室

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2.公开内容

1)yh0612cc银河领导及分工;

2)yh0612cc银河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派出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3)yh0612cc银河依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4)yh0612cc银河重要会议信息;

5)yh0612cc银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3.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编排。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编排。有政府领导、政府机构、盘锦要闻、央网信息、辽宁信息、重要动态、政府会议、新闻发布会、民生热点、公共安全、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政府文件、文件解读、政府工作、统计公报、法规规章、政府公报、政府采购、建议提案、专题专辑”等内容。

    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填写本单位名称网站(/)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予以公开。同时,在yh0612cc银河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5.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公开yh0612cc银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yh0612cc银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yh0612cc银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物理状态提供,不承担对政府信息进行搜集、加工、整理、分析的义务,需要进行脱敏、脱密处理的除外。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即被申请机关应当是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牵头制作机关;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yh0612cc银河办公室负责公开由yh0612cc银河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yh0612cc银河依法受理向yh0612cc银河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具体承办机构为yh0612cc银河办公室

   (三)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应填写《yh0612cc银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或从yh0612cc银河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12251/)下载打印。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组织提出申请,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写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

    2.详细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制作机关或者其他有助于查找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方式

    yh0612cc银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yh0612cc银河办公室现场提出书面申请。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yh0612cc银河办公室。信函应通过中国邮政的挂号信或EMS特快专递邮寄,不受理快递文件形式的申请。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

    联系电话:0427-2823992

    邮编:124000

    3.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yh0612cc银河网站点击“银河网址yh86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12251/),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pjssljbgs@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形式提出申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传真至yh0612cc银河办公室

   传真号码:2850199

    (五)处理程序与时限

    1.yh0612cc银河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yh0612cc银河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yh0612cc银河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明确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书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yh0612cc银河办公室不再受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yh0612cc银河办公室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书面答复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yh0612cc银河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yh0612cc银河办公室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的,予以公开,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yh0612cc银河办公室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yh0612cc银河办公室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由yh0612cc银河办公室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yh0612cc银河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七)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yh0612cc银河办公室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yh0612cc银河投诉和举报,监督电话:0427-282399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行政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投诉和举报。

    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yh0612cc银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盘锦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辽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